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

老子道德經ㆍ金山神學版ㆍ第七十六章ㆍ若民恆且不畏死章

 
【老子道德經ㆍ金山神學版ㆍ第七十六章ㆍ若民恆且不畏死章】
【審判論】:
先論民不畏死殺有何用,民畏死豈有罪民可殺?若殺有效民又不犯刑,則自有司殺者使殺有效民也不犯刑;結論非司殺者刑殺人民,則必自傷。
第七六章
第一句
[1][2][3][4]不畏死[5]
第一立論:「如果人民純粹己經近於『不怕死』而『反抗』,又何必用『殺』來恐嚇他們?」意思是說,如果人民純粹是已經是被「壓迫」到了近於「不怕死」的地步;也就是說,如果「鎮壓人民」的「刑殺」,已經「全然無效」,大多數人民都不會因為害怕被「刑殺」,而停止「反抗」,
第七六章
第二句
奈何[6][7][8]懼之[9]也?
那麼,我們為什麼還要用殘害人民的「刑殺」,來「威脅恐嚇」那「反抗」的人民呢?
第七六章
第三句
若民恆是[10]畏死[11]
第二立論:「如果人民純粹是確實『怕死』,那裡還會有『反抗者』可殺?」意思是,如果人民純粹是確實「怕死」;也就是說,如果「刑殺」是有效,人民純粹確實會因為「害怕」被「刑殺」,而完全「不反抗」,
第七六章
第四句
[12][13]為者[14]
再加上,那違犯「死刑」的人民,
第七六章
第五句
[15][16][17][18]殺之[19]
我們又一定會徹底執行「法律」,依「法律」來「拘捕」他們,並且透過「審判」,來「刑殺」那違犯「死刑」的他們;
第七六章
第六句
[20]孰敢[21][22]
既然如此,有誰還會去違犯「死刑」而「反抗」我們啊!也就是說,如果「死刑」有效,那「害怕刑殺的人民」就根本不會違犯「死刑」,而去「反抗」統治者啊!可見「血腥鎮壓、血腥統治」根本無效。
第七六章
第七句
[23][24][25][26][27]畏死[28]
第三立論:「如果『刑殺』絕對有效,而且人民純粹已經是近於『絕對怕死』,而不會有任何人,因『反抗』而需要被『刑殺』。
第七六章
第八句
[29]恆有[30]司殺者[31]
那就表示,這個地方,純粹已經有『主掌審判刑殺』的良好的『法律系統』和良好的『執法人員』,所以根本不需要任何『殺人者』,來這裡進行『血腥鎮壓、血腥統治』」。
第七六章
第九句
[32][33]司殺者殺[34]
第四立論,最後警告:「凡是「竊據權柄」,偽充那『主掌審判刑殺』的良好的『法律系統』和良好的『執法人員』,而「刑殺」人民的『謀殺凶手』,最後必有『血腥的報應』。」也就是說,如果有誰無法讓人民不會違犯「死刑」,卻竟敢偽充那「主掌審判刑殺」的良好的「法律系統」和良好的「執法人員」,而自以為是地「審判」並且「刑殺」人民,
第七六章
第十句
[35][36]大匠[37][38]也;
這種人就等於是「竊據權柄」,偽充那可讓「森林樹木」復生復育的「大木匠」,並且竊取那「大木匠」的「斧頭」,胡亂地砍伐「森林樹木」;
第七六章
第十一句
[39][40]大匠[41][42][43]
凡是那「竊據權柄」,偽充「大木匠」,並且「竊取」那「大木匠」的「斧頭」,胡亂地砍伐「森林樹木」,而造成「森林樹木」死亡的「謀殺凶手」,
第七六章
第十二句
[44][45][46]傷其手[47]矣!
這種「謀殺凶手」,最後絕對沒有不會因為「森林樹木」的「反彈」,而用他所「竊取」的「斧頭」,「砍殘」他自己那「竊據權柄」的「血腥雙手」啊!
       
 

 

 

 

[1]若:如也,如果也,假如也。《禮記.曲禮上》:「儼若思。」疏:「若,如也。」
[2]民:蒼生也,生民也,人民也,人民群眾也。《左氏.成.十三》:「民受天地之中以生。」疏:「民者,人也。」
[3]恆:質也,純粹也,常也。《說文》:「恆,常也。」《廣雅.釋詁三》:「常,質也。」《集韻》:「質,一曰樸也。」
[4]且:多也,幾乎也,幾近也。」是指多到非常接近,幾乎已經等於了。《詩.大雅.韓奕》:「籩豆有且」箋:「且,多也。《列子.湯問》:「年且九十。」葉按:「年近九十。
[5]不畏死:不怕死也,寧死也要反抗也。畏,恐懼也,畏懼也,怯也,害怕也。《廣雅.釋詁二》:「畏,懼也。」《廣韻》:「畏,畏懼也。」《增韻》:「畏,怯也。」死:人物失去生命也。《釋名.釋喪制》:「人始氣絕曰死。」《中文大辭典》:「死,人物失去生命也。」
[6]奈何:如何也,為何也,怎麼也,為什麼也。《禮記.曲禮下》:「國君去其國,止之曰:奈何去社稷也。大夫曰:奈何去宗廟也。士曰:奈何去墳墓也。」《宋.葉適.題韓尚書帖》:「當時有識者皆怪訝,謂:此乃古人遺風,前輩雅韻,奈何反被劾也。」《中文大辭典》:「奈何,猶言如何也。」
[7]以:用也,憑藉也,藉以也。《說文》:「以,用也。」《廣雅.釋詁》:「以,用也。」《文言文虛字大詞典》:「以,憑,憑藉。」
[8]殺:戮也,殺戮也,屠殺也。《說文》:「殺,戮也。」
[9]懼之:恐嚇他們也,威脅恐嚇他們也。懼,畏也,恐嚇之也。《廣雅.釋詁二》:「畏,懼也。」中文大辭典》:「懼,恐嚇之也。」《史記.齊世家》:「懼士卒。」葉按:「恐嚇士卒。」之,指民。
[10]是:實也,確實也。《准南子.脩務訓》:「則貴是而同今古。」注:「是,實也。」
[11]畏死:怕死也,怕死而不敢反抗也。
[12]則:語辭也,承上趣下,辭之急也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。」
[13]而:其也,這裡指「為者」。《經辭衍釋.七》:「而,猶其也。」
[14]為者:作統治者認為該殺之事的人也。這裡「為者」並不是全都是作惡的人,有些可能是反抗暴政的人,但是這些「為者」,都是作統治者認為該殺的事,而成為統治者眼中該殺的人。為,行也,進行也,作也,這裡是指作統治者認為該殺之事也。《國語.晉語》:「諸侯之為。」注:「為,行也。」《爾雅.釋言》:「作,造、為也。」者,指事之詞,這裡指「作統治者認為該殺之事的人」。
[15]吾:我也,我們也;這裡的「吾」,是聖師老子將我們帶入統治者的虛擬場景,假裝我們都是統治者,來解說如果「人民怕死,刑殺有效」,在這種場景之下,每個人都乖乖地,根本就沒有人敢犯禁而可以被我們殺,所以在這個虛擬場景中,我們也不用殺人了。所以這裡的「吾」是進入擬場景的「我們」,並不是說我們就是有權殺人的統治者。有很多外道異端在翻譯「吾將得而殺之」時,故意翻得好像聖師老子握有「生殺大權」,並且主張「血腥鎮壓人民」,這些都是外道異端妄想藉著扭曲經義,來摧毀老子神學,抵擋「道、泛生神」,進而毀滅我們文化的陰謀,我們絕不可受他們蠱惑。
[16]將:當也,必也,一定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將,猶當也。」《助字辨略》:「將字,猶云當也。」《古書虛字集釋.六》:「當,猶定也,必也。」
[17]得:獲也,捕獲也。這裡是指拘捕那「為者」。《玉篇》:「得,獲也。」
[18]而:且也,又也。《中文大辭典》:「而,且也,又也。」《經詞衍釋、七》:「而,猶且也。」
[19]之:指「為者」也。
[20]夫:發語辭。
[21]孰敢:誰有勇氣冒犯也,誰有勇氣反抗也。孰:誰也。《說文.孰.段注》:「熟與誰雙聲,故一曰誰也。」敢,勇也,犯也。勇於犯禁就是反抗。《廣雅.釋詁二》:「敢,勇也。」《廣雅.釋詁四》:「敢,犯也。」
[22]矣:語已辭,表語意之堅確。
[23]若:如也,如果也,假如也。
[24]民:蒼生也,生民也,人民也,人民群眾也。
[25]恆:質也,純粹也,常也。
[26]且:多也,幾乎也,幾近也。「且」是指多到非常接近,幾乎已經等於了。
[27]必:必定也,一定也,絕對也。《字彙》:「必,定辭。」
[28]畏死:怕死也,怕死而不敢反抗也。
[29]則:語辭也,承上趣下,辭之急也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。」
[30]恆有:純粹有也。恆,質也,純粹也,常也。《說文》:「恆,常也。」《廣雅.釋詁三》:「常,質也。」《集韻》:「質,一曰樸也。」
[31]司殺者:「主掌審判刑殺的良好的「法律系統和良好的「執法人員也。能夠讓人民不會犯死罪的司殺者」,不會只有一個有能力的好人而已,所以「司殺者」一定包括良好的「法律系統和良好的「執法人員」,所以「司殺者」不必一定非得說成是某一個人不可。這裡講的「司殺者」不一定真實存在,因為這裡講的「司殺者」,是在「若民恆且必畏死」的先設條件之下才能產生的。當聖師老子以第一立論說:「若民恆且不畏死,奈何以殺懼之也?」當聖師老子又以第二立論補充說:「若民恆是畏死,則而為者,吾將得而殺之;夫孰敢矣!」但是,那些反對聖師老子的人,還是堅持說:「人民群眾當然全都怕死!不信讓我執法給你看,讓你你見識一下!」聖師老子就回答說:「你既然堅持說,人民群眾當然全都怕死!好!我相信你,那麼,你一定有見過人民群眾全都怕死的國家,而那裡也一定有一個「主掌審判刑殺的良好的「法律系統和良好的「執法人員」,但那也不會是你!如果讓你執法,只會害死更多人,也會害死你自己!」這就是「司殺者」被提出來的原因,所以說「司殺者」是在「若民恆且必畏死」的先設條件之下提出來的,並不一定是真實存在。這裡老子提到「司殺者」,所引申的神學意涵是:「如果你統治的世界還是一片混亂,到處都有人作惡犯罪,你就別說你是一個有能力的審判者、刑殺者 』,因為你根本不是,所以請你別再『審判、刑殺』世人了!」這是「一元泛神論」徹底否定各種「審判神、刑殺神」的神學主張,也是「反神權」的神學主張,況且事實上「神權」的使用者全都是人,根本就不是神。老子神學的目的,是以沒有「神權」的「一元泛神論」作立基,先解放「神權」,破除有「神權」的宗教迷思,再順勢解放「政權」,破除有「宰制權」的政治想,接著順勢解放「智權」,破除一切「智者、先知」的權威,最後解放個人「身、心」,破除「貪欲」的毒害,這樣人類就從外到內全都獲得解放,而獲得自由了。
[32]夫:發語辭。
[33]代:以此易彼也,更也,替也。這裡指僭代也,冒充也、偽充也。《正字通》:「代,更也,替也。」
[34]殺:戮也,殺戮也,屠殺也。《說文》:「殺,戮也。」
[35]是:就是也,實也,確實也。《准南子.脩務訓》:「則貴是而同今古。」注:「是,實也。」
[36]代:以此易彼也,更也,替也。這裡指僭代也,冒充也、偽充也
[37]大匠:大木匠也,高等級的木工也。古代大匠在森林中選取木材,會懂得看季節,並且知道林木的特性,到森林砍伐林木時,也懂得保護被砍伐的林木,使它們能夠復育復生,而讓森林維持永續生命。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」《國語.晉語一》:「伐木不自其本,必復生。」都是講大木匠的專業知識。可是那些偽充大木匠的人,滿腦子想的都是要怎樣弄到林木,根本不管林木的死活,這和那些滿腦子都是「殺」的「統治者」根本沒有兩樣。《說文》:「匠,木工也。」
[38]斲:砍也,削也。這裡指到森林裡砍木頭。《說文》:「斲,砍也。」《廣韻》:「斲,削也。」
[39]夫:發語辭。
[40]代:以此易彼也,更也,替也。這裡指僭代也,冒充也,偽充也。
[41]大匠:大木匠也,高等級的木工也。「代大匠斲者」是比喻人物,「代大匠斲者」其實就是「代司殺者」,「代司殺者」就是進行「血腥鎮壓、血腥統治」的「統治者」。所以聖師老子講「代大匠斲者」砍森林的林木,就是講「代司殺者」殘殺人民群眾;「代司殺者」殘殺人民群眾,就是「統治者」殘殺人民群眾。聖師老子講「代大匠斲者」最後會被林木反彈而砍殘自己的雙手,就是講「代司殺者」最後會被人民群眾的流血革命所傷;「代司殺者」最後會被人民群眾的流血革命所傷,就是講「統治者」最後會被人民群眾的流血革命所傷。所以我們在講解「代大匠斲者」的事情時,所描述的用語就會和講「代司殺者」以及「統治者」的用語混在一起,這不是沒分清楚,而是極其正常的。
[42]斲:砍也,削也。這裡指帶著斧頭到森林裡砍木頭。
[43]者:指事之詞,這裡指「代大匠斲」的人。
[44]則:必也,必定也,絕對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則,必也。」《吳越春秋.王僚使公子光傳》:「此鳥不飛,飛則沖天;不鳴,鳴則驚人。」
[45]希:不也,無也。「希」本義為「少、罕」,但「希」在《老子道德經中》被定義成「聽之而弗聞」,所以「希」等於是「不聞」,而不是「少聞、罕聞」,也因此「希」是指「少、罕」到成為「不、無」的狀態,也因此「希」可以說說是幾近於「不、無」的少,所以在《老子道德經》中,如果把「希」譯為「不、無」,反而才是正確的。《老子道德經》中所有的「希」字,除了第十四章:「聽之而弗聞,名之曰希。」確定被定義為「不、無」之外,第二十三章:「希言!自然。」第四十一章:「大音希聲。」第四十四章:「天下希能及之矣。」第七十三章:「知我者希,則我貴矣。」第七十六章:「夫代大匠斲者,則希不傷其手矣!」其中所有的「希」字,都是譯成「不、無」才是正確,譯成「少、罕」反而不正確,因為聖師老子在定義「希」為「聽之而弗聞」之後,他所用的「希」字,就成為「不、無」,而不再是「少、罕」了。希:稀也,罕也,少也。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希,叚借為稀。」《論語公治長》:「怨是用希。」疏:「希,少也。」《爾雅.釋詁》:「希,罕也。」
[46]不:不會也。
[47]傷其手:「砍殘」他自己那「竊據權柄」的「血腥雙手」也。傷,害也,戕害也。《中文大辭典》:「傷,害也,戕害也。」其,彼也,指代大匠斲者。手,雙手也,這裡是指「竊據權柄」的「血腥雙手」。因為「代大匠斲者」偽充「大匠」竊據「大匠」的「斧頭」來砍殺生命,這「斧頭」的「柄」就等於是「代司殺者」以及「統治者」「權柄」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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