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

老子道德經ㆍ金山神學版ㆍ第十八章ㆍ絕聖棄知章

 
【老子道德經金山神學版第十八章絕聖棄知章】
【外棄內持論】:
先論外棄「聖知、仁義,巧利」的好處;次論還要內持「素樸、少私寡欲」,以作為人民的表率。
第十八章
第一句
「絕聖棄知[1]
我們要「絕棄『聖知』」。也就是我們要「『斷絕、棄除』那『聖知』」。也就是說,「我們要徹底『斷絕、棄除』那『聖人、聽祒者』的『知慧、智慧、大智慧』;完全不要相信任何『聖人、聽祒者』,會握有『絕對真理知識』,更不要相信任何『聖人、聽祒者』能夠『遍知全宇宙、遍知天地人』,而擁有『遍知一切』的『知慧、智慧、大智慧』;以免我們因為錯誤地『高舉活人』或『高舉死人』,甚至『高舉自己』,而背離撇棄了『無外而至大』的『道、泛生神』,以及『道、泛生神』的『行得通的正路』;
第十八章
第二句
民利百倍[2]。」
如果我們能夠這樣做,人民就能夠因為不被『有知者』詐騙,又能在『誠信』的社會中,安心工作,因而獲得的『利益』,就「自然而然」會多出『上百倍』。」
第十八章
第三句
「絕仁棄義[3]
我們要「絕棄『仁義』」。也就是我們要「『斷絕、棄除』那『仁義』」。也就是說,「我們要徹底『斷絕、棄除』那『溫良利他意識形態』的『愛人愛物的仁』,並且徹底『拋棄』那『正邪意識形態』的『倫理是非的義』;而全心順服「道、泛生神」的「真理、正路、道德紀律、宇宙原理、法則規律」;
第十八章
第四句
民復孝慈[4]。」
如果我們能夠這樣做,人民就『自然而然』會恢復到那順服『道、泛生神』的,『屬靈』的,『自然而然』的『孝親慈幼』;而不是『社會意識形態』所規範的,『有為法』的『孝親慈幼』。」
第十八章
第五句
「絕巧棄利[5]
我們要「絕棄『巧利』」。也就是我們要「『斷絕、棄除』那『巧利』」。也就是說,我們要徹底『斷絕、棄除』那『造假作偽』的『謀奪之心』,並且徹底『拋棄』那『貪取私利』的『貪奪之念』,而只追求『正當堪得的財富』;
第十八章
第六句
盜賊無有[6]。」
如果我們能夠這樣做,人民就會『端正自律』,那『偷竊的盜匪』與『搶劫的賊徒』就『自然而然』會沒有。」
第十八章
第七句
此三言[7]也,
但是,我們憑藉以上這三個「主張」,
第十八章
第八句
以為[8][9],未足[10]
作為「棄絕於外」的「外棄理論」,用來「化導」人民,仍然不夠「完滿充足」;
第十八章
第九句
故,令之[11]有所[12][13]
因此,我們還要親身實踐,好讓人民有可以「效法」而「連結趨同」的「內修於己」的「內持身教」,那就是:
第十八章
第十句
「現素[14]
「我們日常的『生活形態』,要顯現『簡約簡單、樸素單純』,
第十八章
第十一句
抱樸[15]
我們日常的『生活需求』,要保持『純樸無華、質樸具足』;
第十八章
第十二句
少私[16]
我們除了維持『基本生存』所需要而正當的『利己私心』之外,要儘量減少自己的『利己私心、自私自利』,
第十八章
第十三句
寡欲[17]。」
我們除了維持『身心健康』所需要而正當的『欲望需求』之外,要儘量減少自己的『欲望需求、貪心貪愛』。」
       
 

 
 

 

[1]絕聖棄知:「絕棄聖知」也,「斷絕棄除聖知」也。本章1.「絕聖棄知」就是「絕棄聖知」。2.「絕仁棄義」就是「絕棄仁義」。3.「絕巧棄利」就是「絕棄巧利」。這是古文的文法,一定要特別注意,否則就會作出錯誤的翻譯。老子書中近似這種文法,如「知其雄,守其雌」就是「知守其雄雌」;「知其白,守其辱」就是「知守其白辱」;「知其白,守其黑」就是「知守其白黑」。「聖、知」兩字就是「聖知」一詞的拆用,因此「聖」要和「知」連在一起,成為「聖知」才正確。這裡講「絕聖、棄知」絕對不是講「斷絕聖人、棄除知者」,而是講「斷絕棄除聖知」。所謂的「聖知」,就是把知識當成絕對真理的聖人。聖人本來是聽祒者,是完全聽從「道、泛生神」祒喚的人,所以聖人是當受讚美的。但是聖人如果他否定了聖師老子神學的知識論中,那關於「無名、無知(沒有知)」的教誨,而把知識當成絕對真理,他變得對知識毫不起疑,甚至還自以為擁有很多真理知識,甚至還把自己的知識當成絕對真理來教導別人,甚至還強迫別人接受他知識中的意識形態,以僵固別人的頭腦。那麼這個聖人就不再是聖人了,他變成我們要加以防備的「有知者」了;可是他原本是聖人,雖然他已經變成有知者了,很多不明所以的人,還當他是聖人,甚至他也自認為自己是比別人還有智慧的聖人,並且還對外宣稱他是真正順服「道、泛生神」而有智慧的聽祒者。那麼這個變成「有知者」的聖人,就是可憎的了,他就應當要被斷絕棄除了。這就是為什麼聖師老子要我們「斷絕棄除聖知」。絕:斷也。《廣雅.釋詁一》:「絕,斷也。」棄,捐也,捐棄也,棄絕也。《說文》:「棄,捐也。」
[2]民利百倍:人民得到的利益,多出上百倍也。利,利益也。百倍:上百倍也。《正字通》:「物財人事加等曰倍。」
[3]絕仁棄義:「絕棄仁義」也。「斷絕棄除仁義」也。愛人愛物就是仁,仁是溫良利他的意識形態,是出於人的知識智慧所建構的先導意識形態,也是失去「道、泛生神」以及「道、泛生神」的「德、道靈(聖靈)」之後,所形成的高級意識形態,但最後總以自己為仁,別人為不仁。義是正邪的意識形態,但最後總以自己為正,別人為邪。由於仁義是人的意識形態所出,所以最後必以人為定奪者,而最後的定奪,必以自己為是他人為非,必以強權為是而弱者為非。在標舉「仁義」的地方,「仁義」成了最先導的意義形態,所有人的頭腦都在「仁義」之間打轉,人們便會完全聽不到也、也見不到「道、泛生神」的真理,所以聖師老子要我們「絕棄仁義」,回到「道、泛生神」的真理之下,以「道、泛生神」作為真理的基石。
[4]民復孝慈:人民就會回復到孝親慈幼。如果人連生養萬物的「道、泛生神」都不認,卻去認那有知者用知見所建構而來的仁義,那有何孝慈可言?若仁義如此重要而擺第一,那他又如何會去認一些連仁義兩字都不識的六親呢?如此那不懂仁義的六親,豈不全都該受厭憎?其實人只要認了「道、泛生神」,便自然明白何謂生養之恩,而自然學得孝親慈幼,而人我一家,又何必須要仁義在旁作亂?
[5]絕巧棄利:「絕棄巧利」也。「斷絕棄除巧利」也,斷絕棄除造假貪利也。巧,偽也,謀也。造作也,造偽、造假也。《集韻》:「巧,偽也。」《中文大辭典》:「巧,造作也,謀也。」利,貪也。《漢書.貢禹傳》:「商賈求利,東西南北,各用智巧。」利:貪也。《廣雅釋詁二》:「利,貪也。」《禮記.坊記》:「先財而後禮,則民利。」注:「利,猶貪也。」《禮記.表記》:「其民之敝,利而巧。」《嵇康.太師箴》:「利巧愈競,繁禮屢陳。」《晉書.刑法志》:「利巧之懷日滋,恥畏之情轉寡。」
[6]盜賊無有:盜賊沒有也,沒有盜賊也。盜賊:古代稱盗是小偷,賊是劫匪;現代稱盗是劫匪,賊是小偷。古代盗小賊大,現代盜大賊小,古代和現代的意思剛好相反。《老子道德經》是古籍,應遵照古代的意思才正確。盜,陰私自利者也,小偷也。《正字通》:「盜,凡陰私自利者,皆謂之盜。」賊,劫人財物者也。劫匪也。《玉篇》:「賊,劫人也。」無有:沒有也,無也。《漢書、外戚許皇后傳》:「藥中得無有毒?對曰:無有。」葉按:「無有,沒有也。」
[7]此三言:這三句話也,這三個主張也。指前面「絕聖棄知,民利百倍;絕仁棄義,民復孝慈;絕巧棄利,盜賊無有」這三句話。言,議也,議論也,主張也。《戰國策.秦策》:「使天下之士不敢言。」注:「言,議也。」
[8]以為:以之用為也,用為也,用作也,俗云作為也。以,用也。《廣雅.釋詁》:「以,用也。」《中文大辭典》:「以為,猶言用作也。」
[9]文:理也,理論也。《莊子.應帝王》:「鄉吾示之以地文。」釋文:「文,猶理也。」
[10]未足:不足也,不夠也。未,不也。《玉篇》:「未,猶不也。」足,夠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足,猶口語之『夠』也。」
[11]令之:令其也。使他們也,讓他們也,這裡「之」指人民。《廣雅.釋詁一》:「令,使也。」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之,其也。」
[12]有所:有可也,有可以也。所,可也。《經傳釋詞.九》:「所,猶可也。」
[13]屬:係也,連結在一起也,由異而同也;這裡表示透過身教和效法,最後大家連結在一起而趨同於正道也。意思是說,除了前面三個理論之外,我們還要以身作則,讓人民和自己連結在一起,而趨同於正道。第五十章:「百姓皆屬耳目焉」其「屬」義同「有所屬」之「屬」,乃言百姓都連結其耳目於聖人,所以聖人才能夠光照百姓而沒有遺漏。《莊子、駢拇》:「屬其性乎仁義。」注:「以此係彼為屬。」《疏》:「屬,係也。」《集韻》:「係,縛也。」葉按:「係縛,表示綑綁而連結在一起。」《說文.屬.段注》:「凡異而同者曰屬。」
[14]現素:展現簡約簡單、樸素單純也。現:顯現也,展現也。素,物不加飾也,樸素單純也。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素,物不加飾,皆目謂之素。」《正字通》:「素,質素。」
[15]抱樸:保持純樸無華、質樸具足也。抱:保也,保持也。《釋名.釋姿容》:「抱,保也。」樸:素也,質也,純樸也,《說文》:「樸,木素也。」《集韻》:「質,一曰樸也。」《淮南子.精神訓》:「契大渾之樸。」注:「樸,質也。」
[16]少私:減少利己私心、自私自利也。這裡講的少私」是指「慾不可多」的「減少私欲」,第七章講的「無私」是指「大公無私」的「沒有自己之念」。這兩章所講的「」在意涵上有很大的不同,要分得清,才不會懷疑為什麼這裡要「無私」那裡又要「少私」。「見素,抱樸」的「素、樸」應視為「素樸」,素即是樸也;「少私、寡欲」的「私、欲」應視為「私欲」,所以「私」也是「私欲」,「欲」也是「私欲」,私即欲也。少,減也。《後漢書、章帝紀》:「墾田減少。」《中文大辭典》:「私,私慾也。」葉按:「慾與欲通。」
[17]寡欲:減少欲望需求、貪心貪愛也。寡:少也,減也。「少私寡欲」這句話相當程度地暗示,個人的「欲望」是不能完全去除的,因為「欲望」有時候反而是個人生命的動力,也是天生自然而有的,所以人不能完全「絕嗜禁欲」,如果要求完全「絕嗜禁欲」反而不自然,徹底苦修的「絕嗜禁欲」對生命的歡樂,其實是一種浪費。聖師老子主張「甘其食、美其服、樂其俗、安其居」的文明生活,這種生活是一種節制「欲望」之下的,平安平靜卻處處充滿喜樂歡愉的幸福生活,並不是苦修禁欲的生活,想必復命重生的道鄉生活,也必是這種平安平靜卻處處充滿喜樂歡愉的幸福生活。老子神學對於「欲望」只要求儘可能減少,以免因為過度過份放縱「欲望」,反而讓「欲望」傷害了自己,老子神學並不主張「絕嗜禁欲」。所以老子神學對「欲望」的態度,很明顯是以不過度,不貪求為原則。這個主張和第九章「植而盈之,不若其已」的主張,是完全連貫而一體的。《說文》:「寡,少也。」欲:貪也,貪欲也。欲望即是貪欲也。《說文》:「欲,貪欲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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