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原罪」是天主教奧古斯丁(Aurelius Augustine)建立的錯誤理論,《瑪麗福音》耶穌答覆彼得說:「沒有所謂罪!」
如果上帝是純善的,絕對生不出一絲惡來,既沒有原惡,就不會有原罪,所以猶太人和他們的《聖經》,根本就沒有「原罪」的概念。
奧古斯丁是一個愚蠢自以為是的神學家,他建立原罪只是為了鞏固壯大教會的權威,但他卻害世人一出生就活在罪惡感中!只因為罪惡感可使人馴服於教會!
佛教的「輪迴業力」,同樣讓人出生就已帶著真常不滅的宿命!這是對初生生命的偏見,他們看一個嬰兒,從來就沒有看到他們的純真善良,和他們應有的美好生命。
罪和業力,都是對初生生命的侮辱!耶穌讚美嬰兒和小孩,老子稱讚嬰兒含有的聖靈最豐厚!這都是對初生生命讚美!
人是來自光明中的光明,人是來自沒有善惡分割的圓全,人是來自一不是對立的二,人生下來不應該被善惡的業力包圍,純真的嬰兒更不應該有原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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