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2月14日 星期六

哲巫用《易經》黃屎大便來占卦嗎?

「澎風教授教噬嗑,穿鞋說成戴枷鎖,腊肉腐敗變毒肉,黃屎當成黃金摸。」這是諷刺當前很多大學教授講《易經.噬嗑卦》時,「望文生義」的打油詩。
原來《易經.噬嗑卦》講的是「打獵」的事情,根本不是講「囚犯」的事情。但是過去那些盲目跟在胡說八道的笨孔子《易經.十翼》屁股後面,一起「望文生義」的教授,竟然把《易經.噬嗑卦》的圍獵野獸的「校、柵欄」,說成是犯人帶在腳上、脖子上和手上的「枷鎖」。

春秋時代就胡說八道的笨孔子,自己完全看不懂《易經》原文,卻荒唐地搞出十種牛頭不對馬嘴的《易經.十翼》,來禍亂天下、傳播占卦迷信;而當前一些號稱「國學大師、易學大師、易經才子」的人,卻也因為看不懂經文,而盲目跟著孔子《易經.十翼》在那裡吹噓自己的學問。
如果那些把《易經》弄錯的人,是「國學大師、易學大師、易經才子」,那全世界所有不曾碰過《易經》,也不曾搞錯《易經》的廣大人民群眾,就全都是「國學天師、易學天師、易經天子」;因為沒有搞壞《易經》的人,至少比那些搞壞《易經》的學者好得多,而且厲害得多!
由於跟著笨孔子的《易經.十翼》講,有些人就把《易經.噬嗑卦》:「穿著鞋子,雖然不小心被落下的圍獸柵欄,打到腳趾,但沒問題。」的「屨,校滅趾,無咎」說成是「罪犯帶著腳枷,腳枷遮住腳趾」。
《易經.噬嗑卦》:「噬腊肉,遇毒。」其中「腊肉」是指剛狩獵到,而用火烤乾的肉。「腊」是「臘」的簡字,而「臘」與「獵」通假。《風俗通,祀典》:「臘者,獵也;言田獵取獸,以祭祀其祖先也。」
古代的「腊肉」和現代講的「腊肉」不完全相同。古代凡火烤、日晒、醃製的肉,都可以稱為「腊肉」,所以說,本章所講的「腊肉」,就是用火烤乾的「獵肉」。
但本篇講的「腊肉」是在祭祀「狩獵」時,當場將某些獵物的新鮮肉,用火烤來吃,所以稱為「腊肉」。
本篇講吃「腊肉」中毒,並不是說新鮮的「腊肉」受污染而腐敗產生毒素,而是「腊肉」裡面還殘存狩獵時,塗在箭上的「箭毒」。
古人打獵會將「箭毒」塗在箭的前端,狩獵用的「箭毒」,一般劑量不高,只要沒有傷口,有些「箭毒」甚至可以直接通過消化系統也不會中毒,大部份狩獵用的「箭毒」是有機物質,可以用酒精或高溫火烤來破壞。
所以本章吃火烤過的「腊肉」還中毒,是屬於「箭毒」沒有完全被高溫破壞所導致,在這種情況下吃到「箭毒」,是特殊的衰事,所以才會被記下來。
吃 狩獵到的新鮮火烤「腊肉」,不小心會中「箭毒」,在古代可能是很普遍的常識,所以古代有「腊毒」一詞,表示「很毒」的意思,應該就是從「腊肉」帶有「箭 毒」的概念發展出來,而不可能是「腊肉」本身的概念發展出來的,因為不可能想到所有的「腊肉」都會想到有毒,否則就不會有人敢吃「腊肉」了。《國語.周語 下》:「高位寔疾顛,厚味寔腊毒。」
有一些哲學巫師很搞笑,講「噬腊肉,遇毒。」不但講說是「腊肉」腐敗產生毒素,造成中毒,甚至還引經據典地,把「噬腊肉,遇毒。」說成是對犯人用刑,結果被犯人「狠毒」地瞪白眼,還說這樣才最「毒」,其實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。
接著那些哲學巫師又把《易經.噬嗑卦》所講「噬乾胏,得金矢;噬乾肉,得黃金」這兩句話,翻譯成「吃乾硬的帶骨肉,在肉裡檢得金()箭頭,吃乾硬的肉,得到黃金(黃銅)作獎賞」。
可是實際上「噬乾胏,得金矢;噬乾肉,得黃金」,意思是「吃乾硬的帶骨肉,拉金色的屎;吃乾硬的肉,拉黃金一樣的大便。」
「矢」與「屎」同,矢,屎也,大便也。「金矢」就是「金屎、金色大便」。《莊子.人閒世》:「以筐盛矢。」釋文:「矢,或作屎同。」《史記.廉頗傳》:「三遺矢矣。」注:「索隱曰,矢,一作屎。」葉按:「矢、屎,大便也。」
我們不是把原來當作金()箭頭的「金矢」解釋成「金屎」,而是這個「金矢」,你一看他就要知道它是「金屎」,因為古代人「拉屎」的「屎」,就是寫成「矢」。
所以如果你回到古代,聽見有人從肛門「拉矢」出來,你可不要以為他是被敵人的毒箭射中肛門,所以才會從肛門「拉出箭矢」,他只不過是去上廁所「拉屎」而已,沒有那麼可怕。
「吃肉得屎」這是很簡單的道理,有吃東西就會「拉屎」,吃東西不「拉屎」才有毛病,後文「吃肉得黃金」,同樣也是「吃肉得屎」;因為這裡講的「黃金」也是「屎」,現在人講走路踩到「黃金」,就是講踩到「屎、大便」。
「吃肉得到金()箭頭」就表示肉裡留下了金()箭頭,可是「金()」在古代是很貴重的金屬,製成「箭頭」更是貴重,把貴重的「金()箭頭」賞賜給協助帝王或諸侯圍獵的下層小民,不太可能,如果真的送「金()箭頭」,豈不是鼓勵小民自己去打獵。
箭和矢是緊密接合的,射到獵物時,割開動物皮肉,就能取出整隻箭;不小心把「金()箭頭」留在獵物身上,烤成肉乾的情形,雖極不可能,也不能說沒有;但就算「金()箭頭」留在獵物身上,協助帝王或諸侯圍獵的下層小民,即使吃到,也絕不敢據為己有,所以吃肉得到「金()箭頭」的事,完全不合常理。
其後「噬乾肉,得黃金」如果得到的是真的黃金或黃銅,這個獎賞也未免太大了,要說協助帝王或諸侯圍獵的一大群小民,可以得到這樣的獎勵,付出的獎金可能比獵物還有價值,更是有違常理。
所以說「噬乾胏,得金矢;噬乾肉,得黃金」就是「吃乾硬的帶骨肉,拉金色的屎;吃乾硬的肉,拉黃金一樣的大便。」根本不是得到「金()箭頭、黃金(黃銅)」。
吃後而得,有吃有得,「吃肉」與「得屎」是最直接的相聯關係,「吃肉」與「得」其他東西,都沒有「吃肉」與「得屎」的關係這麼直接。
「吃乾硬的帶骨肉,拉金色的屎;吃乾硬的肉,拉黃金一樣的大便。」是協助圍獵者,苦中作樂的戲虐說法,也是對帝王或諸侯的小小反諷。
因為狩獵獲得的上等「肉排、肉」,全都分給那些帝王或諸侯和其他貴族吃了,他們只能吃到「帶骨的乾肉、乾肉」,所以他們協助圍獵之後,唯一所得到的好處,就是可以吃「帶骨的乾肉、乾肉」,然後拉出「金屎、金色大便」以及「黃金一樣的大便」。
「吃乾硬的帶骨肉,拉金色的屎;吃乾硬的肉,拉黃金一樣的大便。」是這些協助圍獵的下層小民,所獲得的唯一好處,總歸一句,就是工作一天之後「得到大便!」文雅一點講就是「得到黃金啦!」
就像有人問說:「你去那裡吃到什麼好料理!」如果沒有吃到好料,有人就會回答說:「吃個屎啦!」
所以說「噬乾胏,得金矢;噬乾肉,得黃金」是用「金矢、金屎」的「通假兼同音」以及「黃金、大便」的「象形隱喻」所作的戲虐和反諷;並不是真的得到「金()箭頭、黃金(黃銅)」。
其實這些協助圍獵的下層小民,對自己在工作後,至少有得到一些肉可吃,也沒有像一般人所說的這麼痛恨帝王或諸侯,因為作者是以「利艱,貞吉;貞厲,無咎(有肉吃的好處得來辛苦,卻真正是吉祥;圍捕獵物絕對有危險,但一切都沒有問題)來為圍獵工作下總結。
《易經.噬嗑卦》作者,最後唯一感到不愉快的反而是「何校滅耳,凶」(肩上扛著圍獸的柵欄回家,卻被柵欄夾到耳朵,這是今天唯一件不好的事)。這應該是肉吃完,屎也拉完之後,肚子又開始餓了,再加上工作不順,又開始出現的抱怨。
就像前面講「噬膚滅鼻,無咎」(吃肉時,用刀子在嘴邊割斷嘴裡咬著的肉,卻割到了鼻子,這也沒問題。)可見對小民來說,有肉可以吃,就算割到鼻子根本不算什麼。
所以說,「噬乾胏,得金矢;噬乾肉,得黃金」也可以看成是小民,在一日工作後某種小滿足之下的自我調侃,也不一定是對帝王和諸侯有多大仇恨,畢竟他們之間還是有相依賴的關係,不一定會水火不容,更不一定會處在對立面。
「噬膚滅鼻」不是吃肥肉時,吃到把鼻子埋到肉裡去;講吃東坡肉時,連鼻子都被肉淹沒了,很有搞笑的效果;卻是完全偏離了狩獵的議題,而信口開河的。
古時候的獵人,在野外吃肉,常常一手拿一大塊肉,放進嘴裡咬住一小口,再用另一手拿刀割斷肉,然後才咀嚼吞嚥嘴裡的小塊肉,因此吃肉時,才會有不小心用刀割到鼻子的事情,這就是噬膚滅鼻
所以說,「噬乾胏,得金矢;噬乾肉,得黃金」所得到的「金矢、黃金」就是「金屎」。但很有趣的是,占卦占到《易經.噬嗑卦》「噬乾胏,得金矢;噬乾肉,得黃金」的現代人,所占的竟然是「大便卦」,真是超噁心的!
所以說,想要算命占卦,絕對不要讓人用《易經》來占卦,如果你想交友結婚,卻被哲學巫師們占到「大便卦」,雖然是「貞吉、無咎」,但你的愛情和婚姻豈不是沾上了「大便」的陰影?
《易經》的原文是散文短詩,裡面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都有,「鬧鬼、性交、陽具勃起、勃起不全、老少配、殺人祭神、大便、衰事、吃吃喝喝」全都一應俱全,所以用《易經》占卦,隨時都會沾上這些東西。
哲學巫師非常厲害,舉凡《易經》「鬧鬼、性交、陽具勃起、勃起不全、老少配、殺人祭神、大便、衰事、吃吃喝喝」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,他們全都可以像孔子那樣,轉個彎就講成經世濟物的「易經人生大道理」,或者是領導統卸的「易經人性化管理」,所謂「相命嘴,胡累累!」就是這個道理。
如果你相信「鬧鬼、性交、陽具勃起、勃起不全、老少配、殺人祭神、大便、衰事、吃吃喝喝」是有什麼「哲學真諦、宇宙奧祕、天人合一、振民育德、事業興革、忠孝仁愛、定靜安慮得。」那麼你就去相信吧。
一旦我們公告《易經.金山文史版》全文之後,你就會明白《易經》六十四章中,任何一章,都沒有沒有孔子《易經.十翼》和哲學巫師吹噓的那些大道理。
所以說,那些吹噓他懂《易經》,而號稱「國學大師、易學大師、易經才子」的人,根本不必寫成什麼《易經》論文,來證明他們真懂《易經》。
只要他們把《易經》的原文一字一字翻譯出來,或用考據訓詁作出註解出來,讓人去核對,別人一看就知道他對《易經》的瞭解有多少。從事古代經典研究,幾萬字的論文,也比不上幾個正確的翻譯注解有價值。
以下我們將【易經.金山文史版.第二十一章.(噬嗑卦).獵食章】的翻譯草稿,公告給大家參考。
你們可以藉著我們的譯文,和別人的譯文作比較,以考核我們是否具有《易經》基礎學術能力。將來有人寫論文或對你演講,你也可以要求他們像我們這樣,先提出他的翻譯文或註解,來證明他具有《易經》基礎學術能力。
如果他提不出翻譯文或註解來,你就別相信他,他一定是胡吹亂扯的,遇到這種教古代經典,卻不作註不翻譯的教授,你連他的課都不應該選修,也別再捧他們是什麼「國學大師、易學大師、易經才子」,以免給人當笑話。

【易經.金山文史版.第二十一章.(噬嗑卦).獵食章】
第二一章
第一句
屨,校滅趾,無咎[1]
穿著鞋子,雖然不小心被落下的圍獸柵欄,打到腳趾,但沒問題。
第二一章
第二句
噬膚滅鼻,無咎[2]
吃肉時,用刀子在嘴邊切割嘴裡咬著的肉,卻割到了鼻子,這也沒問題。
第二一章
第三句
噬腊肉,遇毒[3]
吃用毒箭狩獵來的獸肉,雖經火烤成腊肉,卻還是吃到了肉裡殘留的箭毒。
第二一章
第四句
小吝,無咎。
有不舒服的小遺憾,但同樣沒問題。
第二一章
第五句
噬乾胏,得金矢[4]
吃乾硬的帶骨肉,拉金色的屎,
第二一章
第六句
利艱,貞吉。
有肉吃的好處得來辛苦,卻真正是吉祥。
第二一章
第七句
噬乾肉,得黃金[5]
吃乾硬的肉,拉黃金一樣的大便,
第二一章
第八句
貞厲,無咎。
協助君王圍捕獵物,絕對有危險,但一切都沒有問題。
第二一章
第九句
何校滅耳,凶[6]
肩上扛著圍獸的柵欄回家,卻被柵欄夾到耳朵,這是今天唯一件不好的事。



[1]屨,校滅趾,無咎:穿著鞋子,雖然不小心被圍獸的柵欄打到腳趾也,但沒問題。屨:履也,鞋子也。《說文》:「屨,履也。」《說文》:「履,足所依也。」校:打獵用的柵欄也。《漢書.司馬相如傳》:「天子校獵。」注:「校獵者,以木相貫穿,總為欄校,遮止禽獸而獵取之。」
[2]噬膚滅鼻,無咎:吃肉時,用刀子在嘴邊切割肉,卻割到了鼻子,這沒問題。噬:食也,齧也,吃也。《方言.十二》:「噬,食也。」膚:肉也,切肉也。《廣雅.釋器》:「膚,肉也。」《禮記.內則》:「麋膚魚醢。」注:「膚,切肉也。」
[3]噬腊肉,遇毒:吃用毒箭狩獵來的獸肉,卻吃到了肉裡殘留的箭毒。
[4]噬乾胏,得金矢:吃乾硬的帶骨肉,拉金色的屎也。胏:肉有骨也,帶骨的肉也。矢:屎也,大便也。《中文大辭典》:「矢,與屎同。」《莊子.人閒世》:「以筐盛矢。」釋文:「矢,或作屎同。」《史記.廉頗傳》:「三遺矢矣。」注:「索隱曰:矢,一作屎。」
[5]噬乾肉,得黃金:吃乾硬的肉,拉黃金一樣的大便也。
[6]何校滅耳,凶:肩上扛著圍獸的柵欄回家,卻被柵欄夾到耳朵,這是今天唯一件不好的事也。何:荷也,擔也,這裡指扛在肩上也。

1 則留言:

  1. 真是望眼欲穿啊,已經期待老師的大作很久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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