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

老子道德經ㆍ金山神學版ㆍ第十一章ㆍ卅輻同一轂章

 
【老子道德經金山神學版第十一章卅輻同一轂章】
【建構解構論】
先論日常用物,都是「有、無」相合,形成「空間」,才有作用;最後說明先「以有建構」,再相合「以無解構」,才是「利用」的準則。
第十一章
第一句
[1][2][3][4][5]
工匠們為了製作出,像在天空中運行不停的「太陽和月亮」一樣,而可以在地上運行的車子,於是模仿「太陽和月亮」一個月平均約有三十天的運行時間,以及「太陽和月亮」的圓形,以及它們以「放射狀」,直線射出的光芒,分別將「三十根」直條的「輪輻」,以「放射狀」合聚在圓形車輪中心的圓形「輪轂」上,
第十一章
第二句
[6][7][8]
同時「相對相合」那「輪轂」中心「無」的地方,也就是那「輪轂」中心有「孔、空間」,可以穿入「車軸」的地方,
第十一章
第三句
[9][10][11][12][13]
我們因此才能夠得到「車子」那可以「奔馳」和「載人載物」的「利用」。
第十一章
第四句
[14][15][16][17]
工匠們在窯裡,用柴火「燃燒」那用「陶土、瓷土」製成的「陶坯、瓷坯」,來製作「陶器、瓷器」;
第十一章
第五句
當其[18][19]
同時「相對相合」那「陶器、瓷器」中間「無」的地方,就形成「陶器、瓷器」那可以「盛物」的「空間」,
第十一章
第六句
[20]埴器[21][22][23]也。
我們因此能夠得到「陶器、瓷器」那可以「盛物」的「利用」。
第十一章
第七句
[24]戶牖[25]
工匠們開通「門」和「窗」,來建造「房屋、住家」;
第十一章
第八句
當其[26][27]
同時「相對相合」那「門、窗」中間「無」的地方,就形成「房屋、住家」那可以「居住」的「空間」,
第十一章
第九句
[28][29][30][31][32]
我們因此能夠得到「房屋、住家」那可以「居住」的「利用」。
第十一章
第十句
[33]:「有之[34]
因此,「要以『有之、無之』,為『利用』」。也就是說:「我們用『有』,來建構『制度』或『器物』,
第十一章
第十一句
以為[35][36]
作為『日常生活』中,那『利民之用』的『利,利益,實利』;
第十一章
第十二句
無之[37]
我們同時也要相對相合『無』,而解構出『制度』或『器物』的『空間』,
第十一章
第十三句
以為[38][39]。」
才能夠作為『日常生活』中,那『利民之用』的『用,利用,效用』。」也就是說,只有在『有之、建構』和『無之、解構』,的「有」之「實化」,與「無」之「虛化」的「共同作用」之下,所有的『制度』或『器物』,才能夠真正獲得「利用」的「效益」。
       
 

 
 

 

[1]卅:三十也。《說文》:「卅,三十并也。」
[2]輻:輻條也,車輪中呈放射狀的直木條也。《廣韻》:「輻,輪輻也。」《考工記》:「輪輻三十,以象日月焉。」
[3]同:合會也,聚也。《說文》:「同,合會也。」《詩.小雅.吉日》:「獸之所同。」傳:「同,聚也。」
[4]一:整數之單位也。
[5]轂:輪轂也,輪子的正中央,匯聚輻條,連貫車軸的地方。《六書故》:「轂,輪之正中為轂,空其中,軸所貫也,輻湊其外。」這裡只講「轂」作成輪子,或許有人會問,只有輪子能當車子嗎?其實「轂」本身也有車的意思,所以「轂」也是車子的概稱,所以後句才會講「有車之用也」。轂,車之概稱也。《漢書.貨殖傳》:「轉轂百數。」注:「師古曰:轉轂,謂以車載物而逐利者。」
[6]當:相對相合也,和合也。本句當是指轂中央「空、無」的地方,相對相合那轂周圍「實、有」的地方。後句「燃埴為器,當其無」及「鑿戶牖,當其無」之「當」字,皆同此例。《說文》:「當,田相值也。」段注:「值者,持也。田與田相持也。」《廣雅.釋詁》:「當,直也。」《馬融.圍棋賦》:「陳士卒兮,兩敵相當。」《正韻》:「當,猶合也。」《呂氏春秋.大樂》:「莫不咸當。」注:「當,合。」
[7] 其:彼也,概指車子的輪轂;如果再深入精確地講,則是指輪轂的正中央,空無而可容車軸的地方。
[8] 無:指輪轂的正中央,空無而可容車軸的地方。
[9]有:得也,得到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有,猶得也。」《左傳僖.十五年》:「大夫其何有焉?」杜注:「何有,猶何得也。」《孟子.公孫丑》:「子夏,子游,子張,皆有聖人之一體。」注:「《論衡.刺孟》有作得。」
[10]車:乘載工具,車子也。這個「車」是由「轂」而來。因為「轂」是輪轂,也是「車」的概稱,所以車也是轂。
[11]之:為也,作也,作為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之,猶為也。本書之為互訓。一為作之義。」《淮南子.兵略》:「有逆天之道,率民之賊者,身死族滅。」釋:「下之字訓為,御覽引作『率民為賊』,是以意改。」
[12]用:利用也。本章後段「有之,以為利;無之,以為用。」「以為利、以為用」就是以為「利用」。所以「有車之用」的「用」字,是指「利用」。
[13]也:句末助詞。
[14]燃:燒也,燒製也。燃是俗字,本字為然。葉按:「燃,《帛書老子.甲本》作「然」,現代人『燃燒』用『燃』而不用『然』,所以校為『燃』」。《集韻》:「然,俗作燃。」《說文》:「然,燒也。」
[15]埴:黏土也。製陶瓷器的黏土,現今多稱為陶土、瓷土。在中國陶器最早出現,到了商代就出現原始青瓷器,聖師老子為春秋時代人,春秋時代原始青瓷器,早有實物出土,所以這裡講的埴,應該包括陶土和瓷土,不能偏指陶土。但這裡講的埴,己進入燒製階段,所以埴應是巳製成,而有器物之形的陶坯、瓷坯,而不再是原物料的陶土、瓷土。《說文》:「埴,黏土也。」
[16]為:作也,造也,成也。《爾雅.釋言》:「作,造、為也。」《廣雅.釋詁三》:「為,成也。」
[17]器:器皿也,這裡指陶器和瓷器,不能偏指陶器。《說文》:「器,皿也。」
[18]其:彼也,指陶器和瓷器;如果再深入精確地講,則是指陶器和瓷器的中央,空無而可容物的地方。
[19]無:指陶器和瓷器中間,空無而可容物之處。
[20]有:得也,得到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有,猶得也。」《左傳僖.十五年》:「大夫其何有焉?」杜注:「何有,猶何得也。」《孟子.公孫丑》:「子夏,子游,子張,皆有聖人之一體。」注:「《論衡.刺孟》有作得。」
[21]埴器:陶器和瓷器也。
[22]之:為也,作也,作為也。
[23]用:利用也。
[24]鑿:穿木的工具,穿也,開通也。由於前面沒有作「卅輻同一轂為車」,而只作「卅輻同一轂」所以本句也同樣沒有作「鑿戶牖為室」,而只作「鑿戶牖」。所以「鑿戶牖」和「卅輻同一轂」一樣,都是講局部而延伸到講全部,這樣的文句,語意也很清楚;所以,不能因為「燃殖為器」這一句,就認定「卅輻同一轂」和「鑿戶牖」原必作「卅輻同一轂為車」和「鑿戶牖為室」才對。「卅輻同一轂」是講到轂,就延伸成為整輛完成之後的車子。「鑿戶牖」是講到鑿門窗的木頭作榫接的作業,就延伸成為整個房子完成之後的門窗。所以「鑿戶牖」,絕不是建好房子後,才在牆壁上鑿出門窗來。《說文》:「鑿,所以穿木也。」段注:「穿木之器曰鑿。」《增韻》:「穿,鑿也。」《說文》:「穿,通也。」《漢書.食貨志》:「彭吳穿穢貊朝鮮,置滄海郡。」注:「師古曰:『本皆荒梗,始開通之也,故言穿』。」
[25]戶牖:門與窗也。戶:半門曰戶,室出入之口也,引申為門。《六書精薀》:「室之口也,凡室之口曰戶,堂之口曰門。內曰戶,外曰門,一扉曰戶,兩扉曰門。」牖:窗也。《說文》:「穿壁以木為交窗也。」段注:「交窗者,以木橫直為之,即今之窗也。在牆曰牖,在屋曰窗。」
[26]:彼也,指門和窗;如果再深入精確地講,則是指門和窗中央,空無而可通行或通風外看的地方。
[27]無:指門和窗中央,空無而可通行或通風外看的地方。
[28]有:得也,得到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有,猶得也。」《左傳僖.十五年》:「大夫其何有焉?」杜注:「何有,猶何得也。」《孟子.公孫丑》:「子夏,子游,子張,皆有聖人之一體。」注:「《論衡.刺孟》有作得。」
[29]室:房也,房屋也。《廣韻》:「室,房也。」
[30]之:為也,作也,作為也。
[31]用:利用也。
[32]也:句末助詞。
[33]故:因此也。
[34]有之:用「有」建構事物也。有之,是動詞。之:其也,彼也。指事之詞也,指被建構的事物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之,指事之詞也,口語謂之曰他。」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之,其也。」《墨子.兼愛.下》:「之故何也?」又:「其故何也?」
[35]以為:用為也,用作也,作為也。以,用也,憑藉也。《說文》:「以,用也。」《廣雅.釋詁》:「以,用也。」《文言文虛字大詞典》:「以,憑,憑藉。」為:作為也。「有之以為利」即「以有之為利」。《中文大詞典》:「以為,猶言用作也。」《爾雅.釋言》:「作、造,為也。」
[36]利:益也。利益也,利民之用的利益也。
[37]無之:以「無」解構「有」,使「有」虛化出空間也。無之,是動詞。之:彼也,指要被「無」虛化的「有」。
[38]以為:用為也,用作也,作為也。「無之以為用」即「以無之為用」。
[39]用:利用也,利民之用的利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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