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

《老子道德經ㆍ金山神學版.訓詁》01-10章


 《老子道德經ㆍ金山神學版.訓詁》01-10章
由於訓詁所造古字,無法在網站顯示,故以()內之文字暫代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《老子道德經金山神學版據訓詁.說明》
《帛書老子甲本、乙本》剛出土時,很多對古文字不了解的人,總是大驚小怪地,用錯字太多來攻擊《帛書老子甲本、乙本》,這是很荒謬的。其實《帛書老子甲本、乙本》在互校之下,錯字其實極少,絕大多數被懷疑的字,其實都是完全正確的字;只能說是當時的人,所使用的文字,和現代人有所不同,不是文字專家所以看不懂,因此誤以為訛罷了。文字在書寫時當然難免有錯,但文字使用地域的不同,書寫時加以簡化,文字因時間的轉變,甚至連避諱某人而改字,也都會造成現在人難以了解古人的文字。
本來《帛書老子甲本、乙本》的文字考據訓詁這一部份,是不打算記錄下來的,因為其中大部份文字,對於精於考據訓詁的人來說,都只是最基礎,隨讀就能隨懂的東西罷了,實在沒有必要花很多時間再寫出來。可是後來考慮到之前和未來,都難以避免有些人在文字上惹事,而影響到我們弘揚天道的事工,所以只好花很多時間來完成這一部份。
本《老子道德經金山神學版》的文字,以《帛書甲本》為綱,《帛書乙本》為經緯,其他版本作參酌。文字以《甲本》為綱,《甲本》失漏文字,或文字不得其義,或明顯為錯別字者,採《乙本》而不作訓詁註解;《乙本》失漏文字,或文字不得其義,或明顯為錯別字者,採其他版本,而不作訓詁註解。凡依序採用,而無重大爭議者,亦不詳述其出處版本;其文字較淺顯,而無重大爭議者,亦不作訓詁註解。本經考據訓詁註解,只例出讀者較不易明白,易引起懷疑,或較有爭議者,作為讀經參考;某一字前章己有考據訓詁註解者,則不再重覆。
《老子道德經金山神學版.訓詁》
第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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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「無名。」《甲本》作「无名」。无,無也。《說文》:「无,奇字無也。」《篇海》:「無,不有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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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「玄之又玄。」《甲本》作「玄之有玄」。玄,黑也,幽潛也,深隱也,表示超越人的認知。《小爾雅.廣詁》:「玄,黑也。」《書.舜典》:「玄德升聞。」〔傳〕:「玄,謂幽潛。」《荀子.正名》:「交喻異物,名實玄紐。」〔注〕:「玄,深隱也。」有與又通。依《乙本》及多數通行本校為又。有,與又通。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有,假借為又。」
4.
第一章:「終眇之門。」《甲本》作「眾眇之…」。缺一門字,依《乙本》補入。眾與終通。因為本句是指要透過二觀,而結束隱微隱眇,不是要增加隱微隱眇,使形成有眾多隱微隱眇,所以不用「眾多隱眇之門」而用「終盡隱眇之門」。《儀禮.士相見禮》:「眾皆若是」。注:「今文眾為終。終,盡也」。《呂氏春秋.音律》:「數將幾終」。注:「終,盡也」。
第二章
1.
第二章:「長短之相形也。」《甲本》作「長短之相刑也」。刑與形通。《荀子.疆國》:「刑范正,金錫美。」〔注〕:「刑與形同。」
2.
第二章:「噫聲之相和也。」《甲本》作「意聲之相和也」,《乙本》及通行本多作「音聲之相和也」。意,與噫通。《莊子.大宗師.許由曰噫.釋文》:「噫,本作意。」《集韻》:「意,本作億、噫、嘻。」。噫,發聲也,發音也。《禮記.曾子問.祝聲三.注》:「聲噫歆,警神也。」〔疏〕:「古人發聲,所云噫,凡祭祀神之所享謂之歆,今作聲欲令神歆享。」〔注〕:「歆,饗也。」古人請神、祝神的時候,會發出類似「億、噫、嘻」這類轉來轉去的渾厚聲音,這都是噫。《說文》:「噫,飽出息也。」氣息出於人身是「噫」,在祭典場所中回盪之後,再入於人耳則成「聲」;人的「噫」和「聲」就好像互相應和一般,叫作「噫聲之相和也」。《禮記》所說的「聲噫歆」也是「噫、聲」連用的詞,所以「噫聲之相和也」不是非作「音聲之相和也」不可。「噫歆」也有學者指為和「噫興、噫嘻、嗚呼」一樣,是一種轉音。《錢大昕.聲類一》:「按噫歆、噫興,即噫嘻之轉,亦即嗚呼之轉。」很有道理,也不妨礙「噫聲之相和也」。
3.
第二章:「先後之相隨。」《甲本》、《乙本》均作「先後之相隋」。隋,隨也。第二十九章《甲本》:「或行或隨。」《乙本》作「或行或隋。」比較得之「先後之相隋」即「先後之相隨」。
第三章
1.
第三章:「聖人。」《甲本》作「聲人。」聲通聖,聲即是聖,聲人即是聖人。聖人,聞聲知情者也,聽祒者也。《風俗通》:「聖者,聲也,通也,言其聞聲知情,通于天地,條暢 萬物,故曰聖也。器案:白虎通聖人篇:『聖人者何?聖者,通也,道也,聲也,道無所不通,明無所不照,聞聲知情,與天地合德,日月合明,四時合序,鬼神合吉凶云云。』又案:左傳 文公十七年:『葬我小君聲姜。』公羊作『聖姜』,古今人表衛聲公,索隱作『聖』」則二字同聲通用。」《左氏.文.十七》:「葬聲姜。」。《公羊.文.十七》:「葬我小君聖姜。」本經「聖人」譯為「聽祒者」。本經刻意用「祒」字代替「召喚、召叫」之「召」,因此「祒」也要讀為「召」;一來藉「示」字部首,表達「道、泛生者」的「神性呼喚」;其次避開七十五章「不召,而自來」的「調集徵召」的「召」,以免混淆;再者這個「祒」字,將來只專用於形容「道、泛生者」的呼喚聲,而絕不用於形容其他人或外道鬼神的呼喚聲。「聖人」一語,是《老子道德經》最為倡導,老子使用「聖人」一語,較先秦諸子著作更多而完整;所以「聖人」本屬老子神學專用語彙,可惜被後世外道大量取用,而失去原本聖人之精神。本經把「聖人」譯為「聽祒者」,以彰顯聖師老子所說的「聖人」,完全不同於目前外道所謂品格智慧高超,甚至高人一等的那種「聖人」;聖師老子所說的「聖人」只是那已經完全聽從並順服「道、泛生者」的呼喚聲而行的人,「聖人」其實是「道、泛生者」的堅定信徒。所以我們為了避免和外道的「聖人」混淆,所以譯為「聽祒者」,以闡明原意。《莊子.天運》:「巫咸祒曰:『來!吾語女。天有六極五常,帝王順之則治,逆之則凶。』」〔註〕:「李云:『巫咸,殷相。祒,寄名也。』」〔宣云〕:「祒蓋招之訛。託言巫咸相招致答耳,古來止有巫咸,無巫咸祒也。」〔葉按〕:以祒解為寄名(古代為求孩子長命,而認他人為義父母,用其姓氏命名;或拜僧尼為師而不出家,稱為寄名。)是錯的,祒就是召或招,莊子原文是說有一個巫師叫「咸」的這個人,召那問話的人上前來講話。所以祒就是召或招,所以說,李注是錯的。
2.句型
第三章:「使夫知者,不敢為而已。」《甲本》只有一個使字,缺八個字,《乙本》作「使夫知不敢、弗為而已。」共九個字。「使夫知」通行本多作「使夫知者」。由於不敢為,就不會為。所以《乙本》「不敢、弗為」雖有加強語氣,但意思並未改變,卻讀起來拗口,若去掉標點,語意易生誤解;所以按《乙本》九個字,加一個者字,再減一個弗字,校成「使夫知者,不敢為而已。」
第四章
1.
第四章:「道盅而用之。」《甲本》作「道沖而用之。」沖與盅通。帛書甲本第四十六章:「大盈若(氵盅)」作(氵盅)(氵盅)即盅,與沖通。《說文》:「盅,器虛也」。《集韻》:「盅,通作沖。」
2.
3.
第四章:「始國存。」《甲本》作「..或存」缺始字;《乙本》作「佁或存」。由於《乙本》前句「始萬物之宗」作「佁萬物之宗」,故乙本佁字為始。或,國之本字,邦也,域也。《說文》:「或,邦也。」《段注》:「邦者國也。」《徐箋》:「或,加口為國,加土為域。」此處講道的本體世界確實存在,所以或當作國、邦、域,不可作疑問詞,否則道之存在便有可疑。
第五章
1.
第五章:「百姓。」《甲本》作「百省」。省與姓通。《通志.氏族略》:「省氏,宋有大夫省臧。」〔葉按〕:「省,姓也。」
2.
第五章:「蹱而渝出。」《甲本》作「蹱而俞出」。蹱,與徸通。行貌,小兒行貌,表示行動。《集韻》:「蹱,一曰小兒行。或從彳」〔葉按〕:蹱,或從彳」就是徸。《玉篇》:「徸,行貌。」俞,與渝通,溢也。《說文》:「俞,空中木為舟也。從巜,巜水也。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渝,發聲之詞,按謂與俞同。《文選.木華海賦》:「沸潰渝溢。」〔注〕:「善曰,渝,亦溢也。
3.
第五章:「多聞數窮。」《甲本》作「多聞數(宀身阝)」。(宀身阝),雖然少了一個(),其實就是(穴身邑)」,阝即是邑。近《篆隸考異》:「窮,別篆作(穴身邑)。」
第六章
1.
第六章:「是謂玄牝。」《甲本》作「是胃玄牝」。胃者謂也,先秦兩漢多以「胃」為「謂」。少虡劍:「朕餘名之,胃之少虡。」《睡虎地.日書乙種》:「是胃貴勝賤」。謂皆作胃。
2.
第六章:「用之不期。」《甲本》作「用之不堇」。堇,期也;期,限也。這裡講空間所以用期較好,而不用窮。菫,勤也。勤:期也。于思泊《新証》:「金文「勤」、「覲」並作「菫」。《集韻》:「勤,耄勤,老稱也,通作期」。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期,假借為勤」。《廣韻》:「期,限也」。《呂氏春秋.懷寵》:「徵歛無期」。注:「期,度」。
第七章
1.退
第七章:「退其身。」《甲本》作「芮其身」。《乙本》作「退其身」。芮應為退。同樣第九章:《甲本》「功遂身芮。」《乙本》作「功遂身退」。可知芮應為退。《正字通》:「退,古文作(彳內)。」《正字通》:「退,古作(彳內)。」(彳內)(彳內)都和芮形近,所以芮應作(彳內)或退。
2.
第七章:「不以其無私歟?」《甲本》作「不以其無私輿」。輿、與通,與、歟通。《周禮.春官.大司樂.注.在東井與鬼之外.釋文》:「與,本作輿。」《集韻》:「與,語詞,通作歟。」
第八章
1.
第八章:「上善如水。」《甲本》作「上善治水。」《乙本》、《漢簡本》皆作「上善如水。」治與值通,表示上善和水等值。值即當也,當即如、若也。故通行本多作「上善若水。」《釋名.釋言語》:「治,值也。」《儀禮.喪服記.大功八升.注》:「欲其文相值。」〔註〕:「值者,當也。」《經傳釋詞.六》:「當猶如也。」《禮記.曲禮上》:「儼若思。」〔疏〕:「若,如也。
2.
第八章:「水善利萬物而有淨。」《甲本》作「水善利萬物而有靜」。靜,潔也清也。《韻會》:「靜,澄也。」《史記.五帝紀》:「直哉維靜潔。」〔正義〕:「靜,清也。」《國語.周語中》:「靜其巾冪。」〔註〕:「靜,潔也。」淨亦清也,淨亦潔也,故靜與淨通。所以依老子「不爭」之神學,本句校爭為淨。
3.
第八章:「蹱善時。」《甲本》同此。蹱,與徸通。行貌,小兒行貌,表示行動。《集韻》:「蹱,一曰小兒行。或從彳」〔葉按〕:「蹱,或從彳」就是徸。《玉篇》:「徸,行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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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:「夫唯不爭。」《甲本》作「夫唯不靜。」《乙本》作「夫唯不爭。」靜,通爭。戰國至漢簡帛書,爭作靜,《上博楚竹書.緇衣》:「上好(),則下之為()也靜()先」〔葉按〕:靜,爭也。
第九章
1.
第九章:「植而盈之。」《甲本》、《乙本》皆作「㨁而盈之。」《郭店本》作「(止木)而浧之。」㨁應為植。植,種植也,與(止木)通。植,本意為直豎於門中可以裝鎖的木頭。《集韻》:「植,戶植也。」〔王註〕:「植為鍵門持鎖,直立之木。」《集韻》:「梱,說文,門橛也,或作(門困)(止木)。」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直樹於門中者為梱。」可見(止木)和植同義,所以「㨁而盈之」應作「植而盈之」。
2.
第九章:「短而抁之。」《甲本》只有之字。《乙本》作「(手短)而允之」。(手短)即短。允與抁通。《集韻》:「短,說文,有所長短,以矢為正,或從手。」短從手即(手短)。《集韻》:「抁,動也。老子揣而抁之。」可見有古本老子允作抁。本句「短而抁之」是講種植時不可揠苗助長,所以上句「㨁而盈之」的㨁當為植,無誤也;孟人:「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。」與「短而抁之」,孟子所舉例子,或許是出於《老子道德經》。
3.
第九章:「不可長葆之。」《甲本》同此,無法成長茂盛也。葆,草茂盛貌、安也、守也,與寶通。《說文》:「葆,草盛貌。〕《呂氏春秋盡數》:「是之謂五藏之葆。」〔註〕:「葆,安也。」《史記.天官書》:「主葆旅事。」〔索隱〕:「葆,守也。」《史記.留侯世家》:「果見穀城山下黃石,取而葆祠之。」〔集解〕:「徐廣曰,史記,珍寶字,皆作葆。」《甲本、乙本》中的葆字與寶通,都寫作葆,本句指「草茂盛貌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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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:「貴富而驕。」《甲本》作「貴富而䮦」。䮦,與驕通。《說文》:「驕,馬高六尺為驕。」此䮦字,表示高馬,故通驕。
5.
第九章:「功述身退。」《甲本》作「功述身芮」。《郭店本》作「攻述身芮」。述,顯明也,顯而明之也。《孔安國.尚書序》:「述職方以除九丘。」〔疏〕:「顯而明之也。」芮,應為(彳內)、退,如第七章。
第十章
1.
第十章:「戴營魄抱一。」《甲本》缺,《乙本》作「戴營袙抱一」。通行本多作「載營魄抱一」。戴,與載通,頭上載物也。《正字通》:「載,承也。」《釋名.釋姿容》:「戴,載也,載之於頭也。」戴營魄,表示營和魄,經過安頓整合之後,兩者互載,像戴帽子一樣緊密。《禮記.儒行》:「載仁而行,抱義而處。」也是以「戴、抱」來論述,加上本章講的是營和魄兩者的安頓整合,所以「戴營魄抱一」保持原文較有深意。袙為頭巾,明顯錯誤,應為粕,疑袙本為米部的粕,而非衣部的袙。粕誤為袙,近形而誤也。魄,與粕通,《集韻》:「粕,通作魄。」《莊子.天道》:「古人之糟魄。」〔釋文〕:「魄本作粕。」依傳統道門主張人的靈魂有三種,稱為三魂,分別是1.直接來自於「道」而不受污染的「天魂、正魂、元靈、精、道性」。2.出自於「人心」會受污染的「人魂、心魂、心識」。3.出自於「肉體」的「地魂、身魂、身識」。所以我們依傳統把「營」譯為「人魂、心魂、心識」,把「魄」譯為「地魂、身魂、身識」。
2.
第十章:「能無離乎?」《甲本》缺,《乙本》作「能無离乎?」离與離通。《韻會》:「离,卦名,麗也,通作離。」
3.
4.
第十章:「槫氣至柔。」《甲本》缺,《乙本》及《漢簡本》同此。槫,圓也。《正字通》:「槫,楚人謂圓為槫。」氣,出自於「心、身」的「個性的氣燄」也。《管子.心術》:「氣者體之充也。」《淮南子.原道訓》:「氣者生之充也。」氣是我們的「營()」和「魄()」所形成的,所以「氣」會過強或散亂,不易和外物和諧,所以才會有「槫氣致柔、盅氣以為和、心使氣曰強」的主張。老子神學中,「心」和「身」所形成的「氣」,具有負面的意義,因為「心」和「身」,都是「善惡兼容」,既能「容納潔淨之善」,也能「沾染塵垢之惡」的「身心明鏡」。所以「心」和「身」都不是純善的,也沒有絕對純善的能力。老子的泛神論神學中,人的純善能力是來自於「天魂、正魂、元靈、精、道性」,絕不來自於個人的「心」和「身」,這是老子神學和其他異教的主張不同之處。這是老子神學的重要主張,一定不能弄錯,否則就會變成講「心」,而不講「道性」的外道。
5.
第十章:「愛民栝邦。」《甲本》缺,《乙本》為「愛民栝國」,通行本多作「愛民治國」。國與邦通。《甲本》用邦多於國,故用邦字。栝,與檃通,矯正也。矯正木材使由曲而直的器具,稱為檃栝。《孔叢子.儒服》:「夫木之性,以栝自直,可以人而不如木乎。」《荀子.性惡》:「拘木必待檃栝烝矯然後直。〔集解〕:「檃栝,正曲木之木也。」
6.
7.
第十章:「天門啟闔,能為雌乎?」《甲本》缺,《乙本》同此。「天門」就是「知覺之門」。天,身也,身心也。《呂氏春秋.大樂》:「全其天。」〔注〕:「天,身也。」身包含心,所以是身心。門,耳目也,身心的知覺作用也。《管子.心術上》:「開其門。」〔注〕:「門謂耳目也。」「天門啟闔」是指「營魄」一啟一闔的「知覺作用」用;也就是「心識、身識」的「知覺作用」。啟是指「開啟接納新經驗」,闔是「關閉聚藏新概念」。「知覺之門」一啟一闔,就形成「感官」和「理性」的整個連續不斷的「知覺作用」。「能為雌乎?」是指能夠像「母性」一般,「安和平靜」不「衝動強硬」。意思是指讓「知覺作用」,能在安和平靜之下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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