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

老子《道德經》反神權「權力論」🔵

「權力論」是要探討無所不在的「權力」出自於那裡。

在中世紀,西方講「神權」,權力是來於創造神,他們主張神創造了人,所以屬於神的財產,人必須服從創造神,也然也因此應該服從神職人員。


在中國封建時代,也講「神權」,稱帝王為天子,老百姓則不是天子,所以老百姓要服從天子,天子有絕對的權威。

但是老子卻主張「社會契約論」,反對「神權」,老子說:「生而弗有也,為而弗侍也,長而勿宰也。」「有」就是「佔有權」,「侍」就是「奴役權」,「宰」就是「宰制權」,。

老子說這「佔有權、奴役權、宰制權」全都不是來自於天道的,所以這是直接否認「神權」,老子主張的權力是「社會契約論」,在公平公正的「契約」之下,才能責求權力。

老子在公元前就提出了如此先進的「權力論」,確實是人類民主思想的先驅。

現今世界很多地方,仍然沒有擺脫「神權」,很多宗教人士,也經常宣稱自己擁有「神的權柄」。

很多宗教界甚至充斥著邪師,自認是神佛轉世、神佛代理、神佛附身,以此控制信徒,這其實也是一種「神權」行為。

所以說,如果你真的信天道,你是不應該接受任何「神權」的宰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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