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

“吉貝耍”的內閣三法司

「荷蘭基督教恐怖主義殖民軍」,稱當時掌理台灣台南的閣員,為「Cabessa」長老,這「Cabessa」就是現在台南的「Kab Ua Sua閣皀山、閣皂山(誤為:吉貝耍)」。
荷蘭人說,「Cabessa」長老,掌理三個議會,分別叫「Tackakusach、Takasach、Quaty」。其實這「Tackakusach、Takasach、Quaty」三個議會,就是明代的司法機關「刑部上書、都察院、大理」。
「Tackakusach(刑部上書)、Takasach(都察院)、Quaty(大理)」就是明朝的「三法司」,是「三司會審」的司法機關,而明朝「三法司」是皇帝設置的,「三法司」的最上級就是皇帝。
以此推論台灣大明人「三法司」的「Tackakusach(刑部上書)、Takasach(都察院)、Quaty(大理)」上面,一定有帝王統領,而這個帝王就是被荷、英、德分別稱為「Keizer van Middag、King of Middag、 Keiser von Mittag(明代王)」的「Camacht建文朱」,也就是「明代王-建文帝朱允炆」政權,一脈相傳的歷代皇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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