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

老子道德經ㆍ金山神學版ㆍ第一章ㆍ道可道也章

 
老子道德經金山神學版】作者:老子講堂.葉道子金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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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老子道德經校定正文】
【神學詮釋文】
【老子道德經金山神學版第一章道可道也章】
【道論】:
先論「道」純粹無名;次論「無名之道、有名之道」之功用;再論觀察道的兩種角度;結論道超越認知,但透過觀察道,可以終盡一切隱眇。
第一章
第一句
[1]
一旦論及那以「流出」的方式,「泛流生成」那「天地萬物」的「獨立唯一」,而且「自有永有、至高無上」的「道、泛生神」,也就是「眾神之神」的「上帝」,我首先要向各位「闡明」的是:
第一章
第二句
「可道[2][3]
「凡是『肯定』的『道、泛生神』,也就是包含我在內的我們之中的任何一個人,用他的頭腦所思維出來的任何『概念』;以及他心裡所稱呼的任何『名字』,以及他口裡所訴說出來的各式各樣『語言』;或者他所製作出來的任何『圖像』,以及他所書寫出來的任何『文字』;以及他從別人那裡,或靠著自己所獲得的任何『知識』等,加以『肯定』表述出來的『道、泛生神』,
第一章
第三句
[4]恆道[5][6]!」
都不是『純粹』的『道、泛生神』啊!那僅只是人自己的『局限閉鎖』和『矛盾對立』的『名』罷了!」
第一章
第四句
[7]
「道、泛生神」無法「肯定」的原因,是因為那用來表述「道、泛生神」的「名」,也就是「名位、名象位階、名生成的形象與地位階級」是
第一章
第五句
「可名也[8]
「凡是『肯定』的『名』,也就是用『概念、名字、語言、圖像、文字、知識』等,加以『肯定』的『名』,
第一章
第六句
非恆名也[9]!」
都不是『純粹』的『名』啊!因為『名』本身就有『局限閉鎖性』和『矛盾對立性』,所以世界上根本就沒有『純粹』的『名』,足以用來表述『純粹』而『完滿圓全』的『道、泛生神』!」
第一章
第七句
無名[10]
所以我在這經文上所說的沒有「名」,也沒有「名」生成的「形象與地位階級」的「沒有名象位階的『道、泛生神』」,
第一章
第八句
萬物[11][12][13]也;
這「沒有名象位階的『道、泛生神』」,祂純粹「沒有名位而質樸具足」,祂是「存立」天地萬物的「始基、本體」;
第一章
第九句
有名[14]
至於我在這經文上,用「名」來表述,而有「名」生成的「形象與地位階級」的「有名象位階的『道、泛生神』」,
第一章
第十句
萬物之母也[15]
這「有名象位階的『道、泛生神』」,祂的「名」具有可以養育天地萬物的「利用性、效益性」,所以祂是「餵養」天地萬物的「生命乳源、母體」。
第一章
第十一句
[16],恆無欲[17]也,
所以,我們要「恆以無欲觀其眇」作為「神學第一觀」。也就是說,由於那「自有永有、至高無上」的「道、泛生神」,這位「獨立唯一」的「上帝」;很容易被「有知者」,造作出各種「錯誤虛假」的「形象」,來欺騙世人;因此,我們一方面要採取「純粹非需求性」的「純思維、純思辨」的角度,也就是從那純粹「哲學思辨」的「知識論、哲學、神學」等角度,
第一章
第十二句
[18][19][20][21]
來深入地「觀察詳究」那「沒有名象位階的『道、泛生神』」,這存立天地萬物的「始基、本體」,祂那「泛生天地萬物、養育天地萬物」的一切「深奧隱祕」的「奧祕」;使那「自有永有、至高無上」的「道、泛生神」,這位「獨立唯一」的「上帝」不被「錯認曲解」;
第一章
第十三句
恆有欲[22]也,
我們要「恆以有欲觀其所噭」作為「效益第二觀」。也就是說,我們另一方面也要採取「純粹有需求性」的「純利用、純效益」的角度,也就是從那純粹「效益主義」的「價值哲學、倫理學、科學」等角度,
第一章
第十四句
以觀其[23][24][25]
來深入地「觀察詳究」那「有名象位階的『道、泛生神』」,這餵養天地萬物的「生命乳源、母體」,在「天地萬物」之間,所「祒叫祒喚、垂象顯示」的各種「法則規律」;使那「自有永有、至高無上」的「道、泛生神」,這位「獨立唯一」的「上帝」的「法則規律」不被「錯認曲解」。
第一章
第十五句
兩者[26]
那作為「始基、本體」的「沒有名象位階的『道、泛生神』」,與那作為「生命乳源、母體」的「有名象位階的『道、泛生神』」,這兩者;
第一章
第十六句
同出[27],異名[28]
祂們原本同樣都是出自「天地萬物」的「獨立唯一」的「泛生神」,卻在「有名」和「無名」的概念上,不同地「呈現」,其實祂們的差別,只是在我們所稱呼的「名象位階」而已,絕不是有兩位不同的「泛生神」。
第一章
第十七句
同謂[29]
那「沒有名象位階的『道、泛生神』」與那「有名象位階的『道、泛生神』」,無論祂們有沒有「名象位階」,祂們兩者同樣都是:
第一章
第十八句
「玄[30][31]又玄[32]。」
「超越認知,而又更超越認知。」也就是說,我們無法透過「感覺器官」的「感性經驗」與「思覺器官」的「理性分析」來「認知」祂們;只能透過我們稟受於「道、泛生神」,而與「道、泛生神」同性同體的「道性」,直接印證祂們的存在。
第一章
第十九句
終眇[33][34][35]
這「超越認知,而又更超越認知」的「不可思議」的「道、泛生神」,是我們想要徹底終結天地萬物之間,一切「深奧隱祕」的「終極」問題,所必須經過的「明通大門」。
       
 

 

 

[1] 」是泛生神泛生神是與創造神完全相反的一種對「獨立唯一的認識結論,泛生神」信仰者會說:「神泛生了我們。」但「創造神」信仰者卻會說:「神創造了我們。」這是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別。在老子道德經》中,有以下四種稱名:1.道:泛生神,上帝(象帝之先,眾神之神)第三十五章:道泛呵!」葉按:「泛,言泛生神2.大道:無外而至大的『道、泛生神』也。至大至善至美至壯的『道、泛生神』也。大,無外而至大也,善也,美也。《中文大辭典》:「大,巨也。大,善也。大,美也。大,壯也。3.天道:自有永有、至高無上的道、泛生神也。名為的至上泛生神也。名為的眾神之神也。在上高顯的道、泛生神也。天,自然也,自有永有者也,神也,眾神之神也,至高無上也,在上高顯也。《莊子.天道》:「先明天道而德次之。」注:「天者自然也。」葉按:「天者,自然也。是說天這個字的意思,是渾然自成也,也就是自有永有也。」《爾雅.釋天.釋文》:「天之為言神也。」《春秋繁露.郊義》:「天者,百神之君也。」葉按:「百神之君,言天道是眾神之神也。第四章:象帝之先。即言天道為眾神之神。」《鶚冠子.度萬》:「天者,神也。」《說文》:「天,顛也。至高無上。」《釋名.釋天》:「天,顯也,在上高顯也。」《說文》:「天,顛也。至高無上。」《釋名.釋天》:「天,顯也,在上高顯也。」4.天之道:「『自有永有、至高無上』的『道、泛生神』的『行得通的正路」也。在《老子道德經》中,「天之道」本義即是「自有永有、至高無上」的「道、泛生神」;但在經文中,「天之道」所講的的幾乎都是道、泛生神」的真理之路,這真理之路就是「行得通的正路」。而這「行得通的正路」,也就是「道、泛生神」本身的「真理之路」,所以與「道、泛生神」完全無異。
[2]可道:肯定的道也。可:肯也,肯定的也。《說文》:「可,肯也。」《荀子.解蔽》:「不可道而可非道。」注:「可,謂合意也。」《荀子.正名》:「故可道而從之。」注:「可道,合道也。」葉按:「可,肯定也;可道,肯定道也。」
[3]也:助句之辭,所以窮上成文也。
[4]非:不是也。《廣韻》:「非,不是也。」《經傳釋詞》:「非,作不。」
[5]道:純粹的道也。恆:質也,純粹也。《說文》:「恆,常也。」《廣雅.釋詁三》:「常,質也。」《集韻》:「質,一曰樸也。」
[6]也:語終之辭也。
[7] 名:自命也,名位也,名象位階也,名字、形象、地位、階級也。名有狀象,故曰名象;名有位階,故曰位階。如紅色有紅的「色相」,因此紅色有名象;紅色有「明度高低」及「彩度高低」的位階,因此紅色有位階。《說文》:「名,自命也,從口夕;夕者冥也,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。」
[8]可名也:肯定的名象位階也。可:肯也,肯定也。名:名象位階也。
[9]非恆名也:不是純粹的名象位階也。非:不是也。《廣韻》:「非,不是也。」《經傳釋詞》:「非,作不。」恆:質也,純粹也。
[10]無名:沒有名象位階的道也。無:亡也,不有也。《說文》:「無,亡也。」段注:「凡所失者,所未有者,皆如逃亡然也。」《海篇》:「無,不有也。」
[11]萬物:《老子道德經》中的「物、萬物」,有三種意思:1.「宇宙萬物」。2.「一切眾人」。3.「一切事情」。第一種萬物:「宇宙萬物。」包含宇宙自然界的一切東西。第二種萬物:「一切眾人。」譬如:《宋書.沈文秀傳》:「説慶之曰:『主上狂暴如此,土崩將至,而一門受其寵任,萬物皆謂與之同心。』」引文中的萬物就不是指「宇宙萬物」,而是指「一切眾人」,因為萬物如果包含人以外的其他名物,那些人以外的名物,如鳥獸木石等,絕不可能和主上同心。第三種萬物:「一切事情。」譬如:第四十四章:「萬物錯而弗辭也。」此「萬物」就是限定於指「一切事情」;是指「一切事情」雜錯而生,而聖人不「推辭逃避」。所以讀《老子道德經》時,見到「物、萬物」不能一律視為「宇宙萬物」。萬:盈數也,一切也。《左氏.閔元》:「萬,盈數也。」物:名物也,物類也。《國語.晉語》:「如草木之產也,各以其物。」注:「物,類也。」
[12] 之:的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之,口語之,的也。」
[13] 始:本也,始基也,本體也,一切名物賴以存立的始基、本體也。《荀子.王制》:「天地者,生之始也。」注:「始,猶本也。」《國語.晉語二》:「堅樹在始。」注:「始,本根也。」
[14] 有名:因用名而有名也。有:用也,以也,無之反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有,猶用也。」《詩.召旻》:「維今之人,不尚有舊。」按:「有舊,用舊也。」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有,猶以也。」《禮記.哀公問》:「昔三代明王之政,必敬其妻子也有道。」按:「有道,以道也。」《正字通》:「有,對無之稱。」
[15] 萬物之母也:母體也,養育呵護一切名物的生命乳源也;老子用「母」字啟示道,也表示道具有完滿的生養者特質,也就是說道具完滿的母性特質,《道德經》中舉凡「生成保護、容納養育、低下、柔弱、平靜,以及其它種種合於道的美德,無一不是道的生養者特質所顯現。母:牧也,養也,乳也;生我乳養我教育我之母體也。第二十章「而貴食母」,母既可食,故譯為生命乳源。《說文》:「母,牧也。像懷子形,一曰象乳子形。」《廣韻》:「母,其中有兩點,象人乳形。」
[16] 故:因此也,是以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故;猶是以也。」
[17] 恆無欲:純粹非需求性也,純粹非需求性的思辨角度也,純粹非需求性的知識角度也,純粹非需求性的純思維、純思辨角度也。恆:純粹也。無:非也。《經傳釋詞.十》:「無,非也。」欲:愛也,需求也。《增韻》:「欲,愛也。」
[18]以:從....來。這裡指純粹從非需求性的角度,來探究沒有名象位階的道實有的隱微隱眇的奧祕也。《文言文虛詞大詞典》:「以,而,而來。」
[19]觀:探究也,探討也,此「觀」所指是道門「無欲(非需求性)、有欲(有需求性) 」二觀,「無欲觀(非需求性觀) 」與「有欲觀(有需求性觀) 」為道門成道二觀,是成道最高法門,除此二觀,道門別無大法,除此二觀,皆非聖師老子所授正法,離此二觀即為邪法。本經《老子道德經ㆍ金山神學版》即是此二觀所成之經。《說文》:「觀,諦視也。」「無欲觀(非需求性觀) 」與「有欲觀(有需求性觀) 」為道門二觀,是成道最高法門,除此二觀,道門別無大法。本經《老子道德經ㆍ金山神學版》即是此二觀所成之經。古代道家修行之所曰觀,即是正信道家據《老子道德經》之「無欲觀(非需求性觀) 」與「有欲觀(有需求性觀) 」而修行也。今日附道者以「宮、廟」代「觀」,離三清正法遠矣。
[20]其:彼也,指沒有名象位階的道也。
[21]眇:微也,小也,隱微也,微末隱眇難以得見之處也。這裡指沒有名象位階的道的本體的隱微也。《正韻》:「眇,微也。」《廣雅.釋詁》:「眇,小也。」《正韻》:「眇,末也。」
[22]恆有欲:純粹有需求性也,純粹有需求性的純利用、純效益角度也。利用者,利民之用也。恆:純粹也。有:無之反。欲:需求也。
[23]其:彼也,指有名象位階的道也。
[24]所:指事之詞,指道流露的可以利用的「法則規律」也。《經傳釋詞.九》:「所者,指事之詞。」
[25]噭:呼也,道的祒喚聲,道的呼叫聲。由內出息於外也,流露也;這裡指道所流露的「法則規律」也。噭:呼也,叫也,這裡是指「、泛生神」對我們的呼喚祒喚。《說文》:「噭,呼也。」《禮記.曲禮上》:「母噭應。」注:「噭,號呼之聲也。」《太玄經》:「雖噭不毀。」注:「噭,與叫同。」
[26] 兩者:二者也,指「沒有名象位階的道」與「有名象位階的道。」者:別事之詞,或指其人,或指其事,或指其物。文法上作端詞,或指人與物之代名詞。《說文》:「者,別事詞也。」
[27] 同出:同一個本體的呈現也。是指「沒有名象位階的道」與「有名象位階的道。」是同一個本體的呈現。同:等也,不異也。《左氏.文.十六》:「振廩同食。」注:「同食,上下無異饌也。」《呂氏春秋.審己》:「雖當,與不知同。」注:「同,等也。」出,自內而外也,見也,現也,呈現也。《集韻》:「出,自內而外也。」《廣韻》:「出,見也。」《詩.檜風.羔裘》:「日出有曜。」
[28] 異名:差別在名象位階,指「沒有名象位階的道」與「有名象位階的道。」之差別只在「名」而已。異:殊也,差異也,差別也,不同也。《正字通》:「異,殊也。」《詩.大雅.板》:「我唯異事。」《集傳》:「異事,不同職。」
[29] 同謂:同是也,同樣是也。同;等也,不異也。謂:為也,此為字讀平聲;是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謂,猶為也。」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王之不王,是折枝之類也。」按:「是,為也。」
[30] 玄:黑也,幽潛也,深隱也,表示「沒有名象位階的道」與「有名象位階的道。」兩者都超越人的認知,形容「沒有名象位階的道」與「有名象位階的道。」兩者都超越知見之表也《說文》:「玄,黑而有赤色者為玄。」《小爾雅.廣詁》:「玄,黑也。」《書.舜典》:「玄德升聞。」傳:「玄,謂幽潛。《荀子.正名》:「交喻異物,名實玄紐。:「玄,深隱也。
[31] 而也。之:而也。《古書虛字集釋》:「之,猶而也。《莊子.達生篇》:『精而又精』。文例同此。」
[32] 有玄:更玄也,更超越認知也。有:又也,更也。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有,假借為又。」《廣韻》:「又,更也。」《助字略辨》:「又字,更端之辭也。」
[33] 終眇:終盡隱微也。言蒼生入大道之門,則世間一切隱微,皆得以終盡而明通成聖也。終:盡也。終,按:「《帛書老子.甲本》終,作『眾』。眾,與終通。第二十五章:『君子終日行,不離其輜重』,《帛書老子.甲本》終日,作『眾日』。『眾』字當作『終』字,若錯譯為『多,一切』,會產生極大誤解,故校『眾』為『終』。」《儀禮.士相見禮》:「眾皆若是。」注:「今文眾為終。終,盡也。」《呂氏春秋.音律》:「數將幾終。」注:「終,盡也。」
[34]之:的也。
[35]門:大門也,法門也。道曰大,故譯為大門;道有法理,故曰法門。《玉篇》:「門,人所出入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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